2025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的生产津贴申领流程如下:
申领条件
- 本地户籍人员:夫妻任意一方为大兴安岭地区户籍,参加本区域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大兴安岭地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非本地户籍人员:夫妻任意一方在大兴安岭地区缴纳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或由单位出具身份证明的大兴安岭区域内行政、事业、国企工作人员,或者夫妻任意一方名下有大兴安岭地区不动产,且在大兴安岭地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银行卡等有效证件
- 若适用,丈夫的身份证、结婚证、医保卡(针对非本地户籍但丈夫为本地户籍的情况)
- 若适用,本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三年及以上参保缴费证明或由行政、事业、国企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或者大兴安岭地区不动产证书原件(针对夫妻双方均不是本地户籍的情况)
申领流程
- 提交申请:生育后12个月内,女职工可通过“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按照系统提示步骤上传申领材料;也可以前往黑龙江省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现场提交准备好的申领材料。
- 审核过程: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会严谨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同时核实生育情况是否符合黑龙江当地生育津贴申领政策。
请注意,具体的申领时间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在申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的申领指南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