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的生产津贴要求主要涉及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生育医疗待遇标准。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相关信息: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 按政策规定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的参保职工。
-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参保缴费当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医疗待遇标准
- 生育门诊:
- 女职工计划生育上环、取环:300元
- 产前检查:500元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500元
- 怀孕满4个月流产:600元
- 生育住院:
- 顺产:2300元
- 难产:2700元
- 剖宫产:3800元
- 剖宫产合并手术:4300元
- 输卵(精)管结扎手术:2000元
生育核销材料
- 生育门诊:
- 票据(发票)
- 诊断证明
- 费用明细
-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 银行卡复印件
- 生育住院:
- 票据(发票)
- 诊断证明
- 费用明细
- 住院病历
-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 银行卡复印件
- 出生证明复印件
请注意,具体的津贴政策和要求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