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伊春市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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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及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
需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 1年内 申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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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应当在手术前完成申办。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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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用人单位参保,需在生育或手术前提交企业相关材料(如社会保险登记表、参保人员增减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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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个人参保,需提供《生育登记保险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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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特殊情况下(如难产)可能延长。
建议 :建议生育职工在分娩后尽早联系单位或社保机构,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申办,避免因逾期影响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