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伊春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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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状态正常,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不足9个月由后续缴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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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条件
符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规定,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节育手术、复通手术)。
二、女职工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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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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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或妊娠7个月(含)以上早产,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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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或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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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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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享受1.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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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享受1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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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职工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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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 :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男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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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流产 :配偶未参保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男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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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病历复印件等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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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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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需在妊娠结束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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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营养补贴等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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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以参保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五、办理流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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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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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机构核对材料后,计算津贴并拨付。
以上信息综合自黑龙江及伊春市生育保险政策文件,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