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调整情况,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存在以下差异:
一、统一标准(2024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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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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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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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乙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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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医用耗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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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医用耗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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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待遇
-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60%(与住院待遇统一)
二、特殊病种门诊保障(2025年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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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Ⅰ型糖尿病等病种
- 年度支付限额内: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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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 46种疾病统一准入标准,基金支付范围及待遇标准全省统一
三、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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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对6个首批特药(如曲妥珠单抗)按70%报销,其他“双通道”药品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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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对6个首批特药按60%报销,其他特药按55%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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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设2025年7万元年度支付限额,超出部分按大病保险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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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信息截至2025年4月,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及就医需求,结合最新政策确认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