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特殊药品报销比例根据药品类型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药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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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个特药
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伊马替尼等6个首批特药,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均按 70%报销 ,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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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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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按 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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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按 55%报销
报销比例较原政策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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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药品
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21个罕见病药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均按 70%报销 。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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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按 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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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按 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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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比原政策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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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特药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5%,剩余85%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83%,居民医保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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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2月最新政策将特药纳入单独支付管理,不设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分别计入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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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在住院期间和门诊使用,执行相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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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销比例高于新标准的统筹地区,仍按原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山西省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