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北京生育津贴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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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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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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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前缴费不足9个月,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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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前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津贴由生育保险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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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 适用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包括女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女配偶(如丈夫参保)。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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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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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需单位填写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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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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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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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证明书(由定点医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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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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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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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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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每月4日-25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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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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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 职工本人可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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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以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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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生育津贴低于实际产假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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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五、特殊情况
- 流产人员 :需提供流产医学证明,申领流程与正常生育相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过往规定,确保覆盖主要申领情形。建议办理前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