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处理方式如下:
- 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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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需要在省内异地就医前,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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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需要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审批备案后,在居住地选定的1-3家医疗机构就医,并执行就医地医疗保险政策进行直接结算。
- 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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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和药店 :参保职工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区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和药店就医购药时,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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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门诊特药 :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购买特药,以及慢特病患者门诊就医购药等发生的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由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支付。
- 线上备案 :
- 自助备案 :山西省12个统筹区的职工和居民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手续,享受更加便捷的备案服务。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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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派驻人员 :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以及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可能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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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欠费或中断 :如果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医保费或本人中断参保,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的费用将不能医保报销,但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仍然可以用于支付就医购药费用。
山西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需要先进行备案登记,然后根据就医类型选择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再报销的方式。线上备案服务使得备案过程更加便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完成备案手续,享受更加高效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