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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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一般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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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的当事人
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 90日内 行使撤销权,超过该期限撤销权消灭。
二、特殊情形的撤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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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的当事人
需在胁迫行为 终止后1年内 行使撤销权,超过该期限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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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以行为表明放弃时,撤销权立即消灭。
三、长期撤销权的消灭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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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撤销事由,均需在此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注意:此时效适用于所有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胁迫等情形签订的合同。
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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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消灭后的合同效力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自始无效(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继续有效(如受胁迫订立的合同,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撤销权)。
总结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需在1年或90日内行使(视情形),特殊情形需在1年内,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则消灭。超过期限后,合同将约束当事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