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次月起12个月内
根据江西省关于生育津贴申领的最新政策规定,2025年江西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若职工在参保期间生育,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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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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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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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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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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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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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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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在指定期限内申请,可能影响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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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计算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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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期限通常为1年,期间需保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性,断缴将影响津贴申领。
建议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后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