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法律条文,综合整理如下: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及不满八周岁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合同无效,但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
-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 格式条款违法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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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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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免责条款违法的合同无效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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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且不能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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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双方无权请求返还财产,需追缴财产或没收。
以上条文综合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明确了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