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规定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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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广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所有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需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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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人员 :无广西户籍或非统筹地区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可参加,按当地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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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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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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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员 :广西户籍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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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 :全日制高校、中等技工学校等在册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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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未就业人员 :符合条件者可在居住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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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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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标准未明确提及。
- 历史数据 :2016年个人缴费120元,政府补助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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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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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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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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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参保需补缴当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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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人员,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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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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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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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限额300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及以下机构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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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 :按专项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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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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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待遇
- 门诊生育/产科并发症按门诊统筹报销;住院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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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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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门诊 :按门诊统筹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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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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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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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
基金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基金审核、异地结算等工作。
- 透明度 :定期公开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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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参保人不得重复参保或重复享受待遇,违规行为将追回违规资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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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可享待遇,出生次年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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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 :支持线上(如“广西税务12366”)和线下(柜台、代收)缴费。
以上规定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历史执行标准,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与基金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