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江门地区关于护理津贴的申领要求,主要分为生育护理津贴和工伤护理津贴两类,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生育护理津贴(适用于女性职工生育相关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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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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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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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计划生育证明(如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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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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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若男方非配偶监护人,需提供护理人员身份证明(如护理员证、护士执业证)
二、工伤护理津贴(适用于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或死亡后的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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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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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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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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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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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收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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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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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工伤医疗费报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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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赔偿调解书(交通事故工伤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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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配置申请书、辅助器具确认书(辅助器具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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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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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护理津贴由单位按月支付至子女18周岁或职工退休;工伤护理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发放标准,一般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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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完整材料,材料真实性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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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建议提前咨询江门市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江门市社保政策,2025年具体细则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