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生育险的报销金额根据生育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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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职工或失业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费用按800元标准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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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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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顺产1800元、剖宫产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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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顺产2200元、剖宫产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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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并发症/合并症 :超过支付限额部分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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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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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个月内: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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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4个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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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7个月: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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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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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等按实际垫付金额结算;未就业配偶手术费用按职工标准的50%报销。
二、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 假期天数 :正常产假90天+独生子女假35天+晚育假30天,难产/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15天,流产根据月份不同增加15-42天。
三、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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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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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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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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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一、二级医院分娩:3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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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以宿迁市最新医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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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上限 :部分项目(如生育津贴)设有月度上限(如5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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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津贴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遇政策调整时同步更新。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迁市近年生育保险政策,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个人缴费基数、医疗机构等级及具体费用明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