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建设部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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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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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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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以上就是建设部关于工程款支付的主要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