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2025年海南职工医保已实现省内跨市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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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海南省内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海口、三亚以外的市县及洋浦城镇从业人员,均可在海口、三亚及全省51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报销,无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再返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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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自2021年2月1日起,海南新增为15个跨省门诊直接结算试点省份之一,覆盖普通门诊(不含门诊慢特病)。已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的人员无需重复备案,其他人员需按参保地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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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直接结算按参保地(即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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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需在参保地备案后,在海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同步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
三、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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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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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需在参保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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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无需额外备案,但需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完成就医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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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在海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扣款,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承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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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试点城市就医,需提前确认当地医保政策是否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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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系统延迟,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结算状态。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在海南参保的职工医保人员,确保跨市就医时无需重复参保或垫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