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2025年云南昭通职工医保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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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报销前提
2025年1月1日起,云南省内异地就医(包括跨州市)需 先备案后结算 ,取消原免备案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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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对象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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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支持线上(如医保局官网、APP)和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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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前备案
需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信息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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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结算
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医疗费用将直接与医保基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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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报销
医保个人账户医疗费可定期划拨至银行账户,门诊费用仍需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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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直接结算区域
昭通市作为参保地,目前仅与重庆市、贵州省全域及四川省四个统筹区(含成都市、宜宾市、泸州市)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云南省内其他城市仍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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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若在此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按原流程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通过云南医保官方渠道办理备案,避免影响就医结算。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