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医保新规,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以下近亲属: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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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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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含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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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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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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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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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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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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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
二、家庭成员定义
配偶、父母、子女为家庭成员;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纳入共济范围。
三、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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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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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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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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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不在本次扩容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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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需通过医保平台操作,需授权共济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