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扬州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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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这类人群需要在异地长期居住,因此可以在安置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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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类似,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扬州市现行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等级的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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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常驻异地的人员,可以在常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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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就医:对于需要转诊到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只要按规定办理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统一为82%。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其报销比例会降低,仅为70%,并且不再享受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