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及部分社保待遇是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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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条件
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死亡后,其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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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流程
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账户销户手续,资金将转入指定账户。
二、其他可领取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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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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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一般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发放,抚恤金按退休人员生前月平均工资的90%-100%发放,两者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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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供养直系亲属,还可领取定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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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余额
退休人员去世当月的完整基本养老金会正常发放,若去世后未及时申领遗属待遇,多发的部分需退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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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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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通常有时间限制(如60日内),超过时效可能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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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在死亡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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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部分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个人缴费部分转入统筹账户,不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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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险待遇
若退休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去世且符合条件,可领取病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家属及时联系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