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并非只能本人使用,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已实现 家庭共济 功能,允许在特定条件下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家庭共济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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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扩展
原本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现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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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近亲属参保缴费等场景。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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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参保要求
需满足“家庭共济”条件:
- 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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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医药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部分,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保障范围支出。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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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费 :个人账户可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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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 :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四、违规风险
若将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可能涉及骗保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可实现家庭共用,但需注意使用范围和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