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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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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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个人承担10%-30%,剩余部分纳入医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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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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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包括: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果类、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酒制剂、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等。
-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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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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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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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 :
-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 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 :
- 包括普通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
-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 住院医疗费用 :
- 包括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 如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 其他特定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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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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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参保类型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