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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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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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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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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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达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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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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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多次住院:每次起付线降低5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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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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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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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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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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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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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医疗保险:每年3万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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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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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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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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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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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门诊(如重大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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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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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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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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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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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5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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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5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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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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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CCU:6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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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 18类重大疾病(如癌症、艾滋病等):按70%-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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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二档缴费(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年缴922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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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婴幼儿等特殊群体可能享受更低缴费标准或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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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门诊指定慢性病等需单独申请,与普通门诊待遇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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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