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备案
异地住院报销 必须备案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异地就医备案是必须的,以确保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给最需要的人用上,并方便老百姓在外地就医结算报销。未备案的情况下,住院结算时只能自费结算,还需要把住院结算手续拿回当地医保局报销,这样会增加很多麻烦。
异地就医备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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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情况下的异地就医 :在辽宁省,已经实现了医院联网,出院就可以直接结算,即使跨省住院也不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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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诊情况下的异地就医 :已转诊的情况下,办理转诊的医院会帮助备案,不需要个人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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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异地就医 :需要按照“异地安置或异地长期居住”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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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情况下的异地住院 :虽然没有提前备案,但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但参保人需要先自行垫付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出院后回到参保地,再携带相关材料到申请报销。
为了确保顺利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前办理好备案手续。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备案,可以先自行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