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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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30天乘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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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补贴标准:
- 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
- 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
- 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 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
- 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
- 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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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 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法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生育的(部分省市有所差别,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 职工在生育时,医保处于在保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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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生育津贴还包括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法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了解2024年南宁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果您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