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杭州生育保险政策,报销标准主要分为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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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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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text{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生育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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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育情形对应的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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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3个月(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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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助娩产:3.5个月(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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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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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1.7个月(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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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8天):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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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独子证》:4.1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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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 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杭州市社会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低于60%按60%计算。
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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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时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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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元以内部分由基金全额支付,超过部分按90%报销,个人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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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单位平均工资8000元,顺产可领津贴4.21万元(8000÷3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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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及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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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并发症(如子痫)按实际医疗费用的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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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如唐氏筛查、四维超声)符合规定的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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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 人工流产手术费200元、药物费300元,按准生证月份加1个月工资报销
三、报销材料
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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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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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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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享受期从生育当月开始至次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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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 在外地生育的职工,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回统筹地医保机构结算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3年杭州生育保险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