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护理津贴领取指南
工伤人员护理费
受理条件: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或护理等级、已进行工伤建档登记的,可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受理地址:市民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窗口(需在“放新办”微信公众号中提前预约)。
所需材料:
- 《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1份,需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 首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打印的电子发票)。
- 工伤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银行储蓄功能)。
-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的,需填写《工伤保险定期伤残待遇申领告知书》1份。
待遇标准: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病残津贴
申请条件:根据河南省2025年的测算数据,缴费每满1年,其每月领取的病残津贴标准大约在54到136元之间。对于有单位的员工,由单位进行申请;而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前往市级劳动能力部门进行申请。
申请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建议前往市级劳动能力部门咨询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4050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
- 年龄在40岁以上的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
- 持有新乡本市户籍,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灵活就业。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办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 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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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受理。
-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人社保卡、申请人户口本、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等。
- 基层相关部门受理、核实后,按参保地分别提交至市、县(区)就业部门审核。
- 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向同级申请资金,并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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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登录网址:当地人社局网站。
- 进行个人办事(新用户请先注册)。
- 依次选择:就业创业→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网上办理。
- 按参保地选择对应的经办机构,并按有关提示正确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实际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人社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