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苏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跨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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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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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范围
支持跨省使用,但需在已开通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31个地区(如河北、江苏、山东等)内操作。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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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功能,参保人可向异地已参保的近亲属进行实时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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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仅限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如门诊、药店购药等)及部分自费项目,不可用于统筹基金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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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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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在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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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授权人已开通“亲情账户”,可直接绑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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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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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不可跨省使用,仅限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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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苏州)此前仅支持省内使用,现根据国家政策已调整,但需确认当地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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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以苏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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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通过江苏医保云、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当地医保经办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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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亲情账户
在异地医保中心为被授权人办理医保卡,并在“亲情账户”功能中绑定关系。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尤其对跨省流动人口家庭提供了便利,缓解了异地就医的医疗保障压力。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政策及苏州市医保局最新通知,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