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安徽淮北分娩补贴领取标准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 1600 元、剖宫产 2400 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分娩时有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 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 ÷30 天 ×98 天。目前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为 2060 元,即补贴约为 6729.33 元。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生育的,与参保地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本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按规定增加的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
- 育儿补贴: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所生育的子女户口需要出生登记在本市,且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 2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在未就业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最高支付标准为 1000 元,低于 1000 元以下的据实支付。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已享受其生育医疗待遇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按照最高支付 1000 元的标准补给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