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业绩预告规则主要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其核心内容可以归纳如下:
一、触发条件
-
净利润变动:当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者实现扭亏为盈时,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
净资产变动:若公司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业绩预告。
-
退市风险警示:因特定原因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数据。
二、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业绩预告:对于上述需要预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发布业绩预告。
-
半年度和季度业绩预告: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但非强制性要求。
三、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
修正公告制度:初步预告与实际数据偏差超过20%的,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修正公告。
-
豁免申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且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可申请豁免披露,但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证明文件。
科创板的业绩预告规则旨在确保市场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考虑到科创板企业的特殊性和灵活性,给予了一定的自主判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