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广西医保异地备案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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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内异地就医 :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已联网的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及就医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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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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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包括跨省安置退休人员、跨省长期居住人员、跨省异地工作人员、跨省转诊人员、跨省异地急诊人员及跨省临时就医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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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享受10种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间,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本人选定的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10种门慢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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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已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 门诊特殊慢性病 :
- 参保人已取得相应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并按照参保地政策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参保地已开通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方可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广西医保异地备案门诊是能报销的,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根据参保地和就医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