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
根据相关政策,纳税人有两个子女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年可以税前扣除的标准金额是24000元。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 选择扣除项目
- 子女教育:适用于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适用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每个婴幼儿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选择扣除比例
- 100%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 5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3. 申报流程
- 进入申报界面: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
- 选择扣除项目: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实际情况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选择扣除年度:选择需要扣除的年度,点击“确认”。
- 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信息。
- 添加孩子信息:在“子女信息”界面,点击“添加子女信息”,填写孩子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等信息,并保存。
- 设置扣除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扣除比例(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
- 重复添加第二个孩子信息:同样填写第二个孩子的信息,并设置扣除比例。
- 选择申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 提交信息:核实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两个孩子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4. 享受时间
- 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
- 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注意事项
- 多子女家庭: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比例。例如,第一个孩子可以选择由父亲按100%享受,第二个孩子可以选择由母亲按100%享受,也可以由父母各按照50%的比例享受。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信息真实性: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报送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可以完成两个孩子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如果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