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也被称为起付线,是指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时,医保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 “门槛” 费。
设立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主要有以下目的:
- 体现费用分担原则:体现 “参保人员个人和医保基金合理分担住院费” 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让参保人员在享受医保待遇时也承担一定的费用,增强其费用意识。
- 约束浪费行为:对门诊转住院、小病大养等浪费医疗费的行为从经济上进行约束,避免参保人过度使用医疗资源。
- 降低管理成本:将大量的小额医疗费用剔除在医疗保险偿付范围之外,减少了保险结算工作量,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使医保基金能够更集中地用于保障高额费用疾病风险,即保大病。
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报销。各地的起付线标准因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医保政策等因素影响而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起付线标准主要与医院的等级挂钩,一级医院的起付线最低,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最高,二级医院的起付线居中。部分城市也增设异地医院的起付线标准,有的会高于本地三级医院的起付线,也有的按医院等级比照本地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