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胎生育政策于 2021年5月31日正式实施 ,具体实施时间节点和配套措施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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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订与实施时间
2021年5月3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明确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
- 该决定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早于同年5月31日的生育登记服务上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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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服务启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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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 :2021年5月31日后,夫妻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全程网办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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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政策 :2021年11月23日实施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子女年满3周岁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可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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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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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 自2022年6月26日起,参保职工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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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调整
-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分月计入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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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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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工资、辞退职工或要求其接受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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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条件家庭,可能享受税收优惠等支持措施(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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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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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天数延长至28天(含3天国家法定婚假+18天河南省配套+7天婚前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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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相关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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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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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生育规则 :夫妻双方户籍不同,生育规则可能不同,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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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当前政策文件截至2025年3月,未来若有调整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