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频监控存储90天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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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目标管理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 这里提到的“重点目标”通常指的是那些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目标的重要设施、场所或单位,如交通枢纽、重要建筑物、大型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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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行业和场所:
- 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视频监控系统的录像保存时间通常较长,以确保在发生金融纠纷或安全事件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根据不同银行的具体规定,保存期限可能在30至60天之间,但部分银行可能会根据自身风险管理和安全需求,将保存期限延长至90天甚至更长。
- 邮政、快递行业的某些关键区域,如武汉市邮局,其视频监控保存期限也要求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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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
- 根据民政部关于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意见稿,儿童福利机构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虽然这并非直接规定为90天,但在实际操作中,3个月即等同于90天。
视频监控存储90天的规定主要针对重点目标管理单位、特定行业和场所以及儿童福利机构等特定领域。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足够的视频证据,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