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历次修正,河南省在2021年进行了第六次修正,明确了一对夫妻(包括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具体条款如下:
-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如果其中一个或多个子女经鉴定为残疾,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 生育子女由家庭自主安排,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河南省还出台了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废除了相关的处罚规定。
- 鼓励各地市制定具体的奖励和支持措施,如育儿假、生育津贴等。
- 对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并提供相应的生育津贴。
- 各地市可能有不同的额外补贴和奖励政策,例如郑州、开封、洛阳等城市的具体奖励措施可能会有所不同。
请注意,具体的奖励政策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内容或有特定的问题,欢迎进一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