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通常有以下流程:
- 会议准备
- 确定参会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且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和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 资料准备:施工单位需准备好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相关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等资料,提前发送给参会专家,以便专家熟悉情况。
- 场地安排:选择合适的会议场地,确保会议设施齐全,能够满足会议需求。
- 会议开场
- 介绍参会人员:由主持人介绍参会的各方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
- 明确会议目的和议程:主持人说明召开专家论证会的目的,即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介绍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工程概况介绍、方案阐述、专家评审、意见汇总等环节。
- 工程概况介绍: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如有条件,可组织参会人员提前到施工现场查看情况,或提供现场影像资料,让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实际状况。
- 方案阐述
- 设计方案阐述(如有):如果有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包括设计思路、技术参数、设计依据等内容。
-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阐述: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重点说明方案中针对工程难点、重点以及安全风险的应对措施。
- 专家评审与询问
- 初步评审: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仔细审查方案的内容完整性、可行性,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等。
- 询问与交流:专家就方案中的疑问和关注的问题向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方案的细节和相关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准确地回答专家的问题。专家之间也可就方案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 形成论证结论
- 宣读意见: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专家组应形成一致的论证结论,明确专项施工方案是 “通过”“修改后通过” 还是 “不通过”。对于 “修改后通过” 的方案,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对于 “不通过” 的方案,要说明原因和改进方向。
- 提交论证报告: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由专家组成员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 各方发表意见: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如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进一步明确方案的修改方向和要求。
- 会议总结与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包括修改方案或修改设计等事宜,确定施工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完善的时间节点和后续工作安排。明确方案修改完成后提交审核和审查的程序及要求,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实际施工需求。
不同地区和项目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例如昆明市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需由当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且严禁施工单位自行邀请专家组织论证会议,需由协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