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医保政策,外地医保卡 不能直接在上海的普通药店使用 ,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可办理异地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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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在上海指定医院就医
若参保地与上海开通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外地医保卡持有者可在上海合作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减少垫付压力。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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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开通异地药店联网功能
若参保地已开通异地药店购药服务(如杭州、镇江等城市),外地医保卡持有者可选择当地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凭社保卡直接支付购药费用。需满足参保地支持异地药店联网且本人已备案。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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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药需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卡(社保卡)办理,普通医保卡无法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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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异地药店无法直接结算,需先转移医保关系或回参保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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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