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方案编制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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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需编制专项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3m或地质环境复杂)
- 土方开挖工程(深度≥3m)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5m、跨度≥10m等)
-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起重量≥10kN)
- 脚手架工程(高度≥24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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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要求
- 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总承包单位牵头或分包单位负责(涉及分包的需共同审核)
- 内容需包含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工艺技术、安全措施、验收标准等
-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实施
二、专家论证适用范围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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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专家论证的工程类型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例如:
- 基坑工程:开挖深度≥5m,或地质复杂且影响周边安全的基坑
- 模板工程:搭设高度≥8m、跨度≥18m,或集中线荷载≥20kN/m
- 起重吊装:起重量≥100kN的非传统起重设备作业
- 脚手架工程:高度≥50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提升高度≥150m的附着式脚手架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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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流程
- 论证主体: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由5名以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 论证内容:方案可行性、风险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
- 结果处理:
- 通过论证的方案需按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
- 未通过的需重新编制并再次论证
三、专项方案与专家论证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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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与监督
- 专项方案需在施工前完成编制、审核及论证
-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方案内容,监理单位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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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 施工单位对专项方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专家需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并对结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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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 工程条件变化时需重新评估方案,必要时修改并重新论证
以上内容综合了现行规范及管理流程,需结合具体工程类型和规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