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环评未验收前 不得进行正式生产 ,但可以开展 试生产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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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性质限制
试生产必须是非正常生产状态,例如低负荷运行或设备调试,且不得超过3个月。若以试生产名义进行正常生产活动,仍需通过环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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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前置条件
必须在建设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监测报告等材料,且验收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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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若未通过验收即擅自投产,将面临“未验先投”的处罚,可能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通常为20-100万元)。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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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是项目开工的法定前置条件,未完成环评手续的项目无法通过环保审批,直接投入生产将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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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延长试生产期限,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建议企业务必在环评验收通过后正式投产,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行政处罚或项目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