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优化了门诊费用保障,具体规定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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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主要覆盖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医药费用,如头痛脑热、感冒发烧、腹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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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一家作为门诊定点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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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65%,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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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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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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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威海:每年5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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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3市: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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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青岛:高、低档缴费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元,其余14市200-500元。
示例 :济南市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花费200元,自付30元后,170元按65%比例报销,实际自付40.5元。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制度
针对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长期高额疾病,建立专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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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年医疗费用超10万元的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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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普通门诊报销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65%+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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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职工医保取消定点数量限制,居民医保仍需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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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退休人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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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部分可再获80%补助。
以上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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