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的社保在老家是可以用的,但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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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未达到退休年龄:如果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东莞已经缴纳了10年的社保,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老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老家的经济可能不如东莞发达,将社保关系转移到老家后,可能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金额。
- 达到退休年龄:在老家办理退休时,若在东莞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符合条件(如累计满15年),可以将东莞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老家,与老家的养老保险合并计算,以确定最终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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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转移手续:在老家的医保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然后到东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将医保关系转移到老家。转移后,在老家看病就医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但可能需要遵守老家的医保政策和规定。
- 异地就医:如果在老家就医,但东莞的社保关系还未转移回来,可以通过异地就医的方式进行结算。需要先在东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然后在老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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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如果失业后回到老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东莞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老家,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即交即享受的险种,不存在转移的问题。如果在东莞工作时发生工伤,由东莞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如果在老家工作发生工伤,则由老家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
-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也是即交即享受的险种,一般不需要转移。如果在东莞参保期间生孩子,可以享受东莞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在老家生孩子,则需要根据老家的生育保险政策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东莞交的社保在老家是可以用的,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相应的转移或使用手续。建议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先了解老家的社保政策和规定,以便顺利地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