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23〕45号)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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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 顺产:4500元。
- 难产:5500元。
- 多胞胎顺产: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00元。
- 多胞胎难产: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3000元。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000元。
- 怀孕满4个月流产:20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 输卵管结扎手术:1000元。
- 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2000元。
- 输精管结扎手术:无明确标准(表格中为“—”)。
- 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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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 顺产:2250元。
- 难产:2750元。
- 多胞胎顺产:2500元。
- 多胞胎难产:3000元。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500元。
- 怀孕满4个月流产:10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10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
- 输卵管结扎手术:500元。
- 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1000元。
- 输精管结扎手术:无明确标准(表格中为“—”)。
- 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广西生育医疗费的报销标准涵盖了从门诊检查到住院分娩等多个环节,旨在减轻家庭因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政策也体现了对不同情况生育家庭的细致关怀,如考虑了难产、多胞胎等因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