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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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选择对应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填写附表
- 一般纳税人:按顺序填写《附列资料(一)》至(五),涉及差额征税、进项税额抵扣等业务需重点核对。
- 小规模纳税人:主表填写销售额及免税信息,若季度销售额≤30万且开具普票,直接填写第10行;若开具专票或销售额>30万,需同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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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表数据核对
系统自动汇总附表数据至主表,需重点核对:- 销项税额(主表第11栏)与附表一销项税额是否一致;
- 进项税额(主表第12栏)与附表二认证抵扣数据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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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报
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系统提示应补(退)税额。申报期内可多次修改,建议先申报后缴款以避免退税流程复杂。
二、关键填报要点
(一)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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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填写
- 附表一第1-11列:按发票类型(专票/普票)填写不含税销售额及税额。
- 差额征税业务:需填写附表三第12-14列,主表第12行同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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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抵扣
- 附表二第1-12栏:认证相符的专票、海关缴款书等需逐栏填写;
- 加计抵减:生产性服务业按10%、生活性服务业按15%填写附表四第6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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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政策适用
- 季度销售额≤30万:普票及未开票收入填主表第10行(个体户第11行),自动享受免税。
- 季度销售额>30万:专票部分按3%填写主表第2行,普票及未开票收入填第12行并同步填写《减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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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计算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主表第22行“应纳税额合计”自动计算,若符合减半政策,附表二选择对应减免代码。
三、常见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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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不一致
- 销项税额四舍五入误差≤1元:手动调整附表一尾数至与发票一致。
- 留抵税额未转出:通过【重做初始化】刷新数据或联系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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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提示错误
- 未抄报税:登录开票软件完成抄报,或携带税控设备至办税厅处理。
- 红冲发票销售额为负:需留至可冲减月份申报,避免强制监控拦截。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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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需在减免明细表填写对应代码。
- 加计抵减政策需根据行业类型选择适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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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留存
保留进项抵扣凭证、销售合同、免税证明等原始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提示:申报前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记录】模块预览数据,确保逻辑准确。若涉及复杂业务(如出口退税、汇总申报),需额外填写对应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