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对象及发放标准
巴彦淖尔市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全市统一标准为:8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临河区等部分区县对津贴进一步细分,例如临河区规定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200元,100周岁及以上600元。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线上通过“内蒙古高龄津贴申请”小程序或“乌拉特中旗民政局”公众号提交材料并完成人脸识别、信息填写等流程;线下需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社区民政窗口或村委会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亲属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个人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需额外提供居住证明。
审核与发放流程
- 初审:村(社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实并上报乡镇(街道)。
- 复审:乡镇(街道)审核后提交至旗县区民政局审批。
- 发放:审批通过后,次月起通过“一卡通”账户按月发放津贴。临河区等部分地区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打款。
注意事项
- 高龄津贴需自愿申请,户籍迁移或老人去世需及时申报变更,重复领取或冒领将纳入失信记录并追回资金。
- 津贴从申请当月开始计发,政策实施前的时段不予补发。例如,2025年满80周岁的老人需在生日当月申请,不可提前或追溯补发。
特殊政策动态
部分区域正探索“免申即享”服务,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老人并直接发放津贴,减少申请流程。具体实施情况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