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依据区域类别和职务差异执行以下调整方案:
一、津贴类别及月人均标准
- 一类区:月人均70元,不同职务人员具体范围为65-130元
- 二类区:月人均130元,职务差异范围为120-240元
- 三类区:月人均230元,职务差异范围为215-380元
- 四类区:月人均400元,职务差异范围为370-680元
- 五类区:月人均680元,职务差异范围为640-1050元
- 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职务差异范围为950-1400元,特定岗位最高可达4160元
二、执行细则
- 调整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部分地区已补发17个月差额。
- 覆盖范围:新疆等省份将全部县市纳入津贴范围,其中76个县市归为三至六类区。
- 政策特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数额根据地区、职务、岗位综合确定。
三、案例说明
- 西藏那曲(三类区):退休人员每月额外补贴120元,叠加高龄倾斜后总涨幅达12%。
- 新疆五类区:现行标准从286元提升至680元,六类区从299元提升至1000元。
此标准通过“定额+挂钩+倾斜”机制实施,重点向工龄长、高龄及艰苦地区退休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