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人工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可按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并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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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满1年(个别地区6个月)
- 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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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 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因医学原因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相关手术
- 非自愿流产(如胎儿畸形等医学指征)也可报销
二、报销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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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 项目:手术费、住院费、药费(限公立医院发票)
- 报销上限:
- 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封顶1.8万元
- 其他地区:封顶1.2万元
- 具体定额标准(以北京为例):
- 门诊人工流产:777元
- 住院高危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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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津贴天数:
-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 满4个月流产:42天
- 津贴上限:一线城市2000元,其他地区1500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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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医疗凭证:诊断证明(医院盖章)、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病历复印件
- 申请表:下载《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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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通过用人单位或街道社保所提交
- 线上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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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期
- 一般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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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 直接拨付至社保卡或个人账户(如深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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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 需在流产后180日内申报,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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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
-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武汉等地允许补缴)
- 未婚女性:凭医疗证明可申请(如广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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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充
- 自然流产需提供染色体检测报告
- 稽留流产需附超声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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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 非计划生育政策内流产(如未婚超生)不予报销
- 并发症或后续治疗费用可能无法全额报销
五、咨询与维权
- 拨打全国社保热线12333或到政务服务中心生育保险专窗咨询
- 权益受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建议提前向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政策细则,确保材料齐全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