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艰苦地区分类标准如下(综合多个来源信息整理):
一、分类依据
主要依据海拔高度、自然条件及艰苦程度进行划分,涵盖西宁市、海东、海南、黄南、果洛、玉树等地区。
二、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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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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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城北区;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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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海拔最低,自然条件相对较好,艰苦程度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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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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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乐都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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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海拔3000米以下,部分区域存在高原反应,但整体条件较易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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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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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湟中县;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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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海拔3000-3500米,气候条件复杂,生态脆弱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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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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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西宁市城北区、海东市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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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气候显著,生态环境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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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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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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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海拔4500米以上,冻土广布,交通条件差,生存环境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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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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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囊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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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海拔4800米以上,高原荒漠化严重,基础设施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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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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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差异 :不同来源对一类地区的界定存在争议,部分资料将西宁市部分区域归为三类。建议以青海省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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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该分类主要适用于艰苦地区津贴、公务员考核等政策领域。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海省民政部门及政府公开资料,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