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发票每月最多可领取的数量,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税务机关核定结果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票领用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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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多领用25份
普通发票:每月最多领用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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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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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多领用25份,可通过增量或增版申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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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每月最多领用50份,可分次申领(如每月分2次领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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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仅能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数量由税务机关核定,通常每月不超过25份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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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限制 :即使每月领用次数不限,企业实际可领发票总量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月度总量(如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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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领用 :若月度总量为50份,需分次申领(如每月分2次领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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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调整发票限额和领用数量,例如营业收入低的企业可能降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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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差异 :不同税种发票有单独标准(如消费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5万元、每月领用150份)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申领时已达到月度限额,需等待下月核定调整或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申请增量。若因系统故障或操作问题无法申领,应及时联系税务机关处理
综上,电子发票每月领用数量无统一次数限制,但受票种、限额及税务机关核定的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