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退休医保的补缴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补缴标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补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
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账户的每月缴费基数和划账基数为4812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57.14元,其中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为228.57元/月。
对于不符合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的,其补缴标准为每人每月717.76元,即96237元×8.9%÷12月(职工医保费)+48元÷12月(大病保险费)。
退休人员补缴标准
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的,其补缴标准为每人每月665.86元,即89240元×8.9%÷12月(职工医保费)+48元÷12月(大病保险费)。
选择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97.12元,即4462元/月×8.9%。
补缴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退休证、行业统筹退休人员需提供《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等。
审核与办理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后,录入业务系统,并出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通知单》。
缴费与后续手续
参保人根据通知单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补缴费用将由地税部门在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征收。
补缴条件
基本条件
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账户的每月缴费基数和划账基数为4812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57.14元,其中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为228.57元/月。
特殊群体
对于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缴费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为每人每月228.57元。
常见问题
补缴年限
一次性补缴的年限没有个账划入,补缴的医保费不予划入个人账户。补缴到账之后次月开始享受退休待遇。
补缴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选择一次性补缴的,不能再变更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在杭州,退休医保的补缴金额和流程因个人情况和选择而异。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有不同的补缴标准,补缴时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和缴费完成补缴。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有助于更好地规划退休后的医疗保障。
